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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如何迎接挑战

1998-07-1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劲松 我有话说

编者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迅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截至1997年在校生已达1088.22万人,使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数、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的比例分别为56.27%和56.14%,根本上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各地狠抓骨干学校建设,已建成省部级以上学校2000多所,国家级重点学校 700多所。从1980年至1997年为社会输送了各类毕业生3086.5万人,是新中国建立后前30年同类毕业生总数676万人的4.5倍。高等职业教育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广大农村多种形式的初等职业教育也获得了积极的发展,有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已初步建成。如今,我国职业教育又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记者就此问题作了专访。

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中央国家机关部门的撤并调整等深刻而广泛的改革,无疑会给我国的职业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职业教育如何迎接挑战?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司刘来泉司长。

“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困难是什么?”记者问。

刘司长说,从整个教育来看,国际间的经济竞争,信息与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对人才的培养及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教育结构布局、教育资源配置、师资结构和素质等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的战略要求不适应;当前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适应;教育投入严重不足。

从职业教育来看,除上述困难外,落实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遇到了新的困难。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依法进行职业教育。应当承认,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我国的职业教育作了不少工作,但现在不少部门已有较大变化,或者调整、撤并了,或者取消、削弱了教育的职责。当前行业组织如何负起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是一个急迫、尖锐的问题。社会就业形势严峻,使职业学校毕业生,包括中专生就业困难可能会变得更为突出。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记者问:“采取什么措施来化解这些困难,迎接挑战呢?”

刘司长说,我认为挑战和机遇并存,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抓住机遇,把职业教育带进一个新阶段。具体来说,需要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1.坚持在政府统筹下,继续发挥部门、行业的作用,促进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发挥其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能。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职业教育遇到两个大问题:一是部门、行业办学和管理问题,二是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问题。不管部门是否存在,原来部门管的行业都是存在的,根据职教法的规定,作为发展行业经济有关的职业教育的行业指导作用应当依法履行。由于我国独立的行业组织发育不完善,各有关部委应积极地根据我国实际,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尽早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以承担起对全行业职业教育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2.促进各类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的责任。职教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承担职业教育费用。教育部门应主动做工作,让企业参与教学领域工作,使学校真正培养出企业所需要的人。地方政府要加速研究落实职教法中关于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费用的办法。青岛除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5%用于在职职工培训经费外,从1988年起率先征收企业参与职教的费用,规定企业拿出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用于职业教育,1989年又提高到千分之八;宁波征收经费已占工资总额的2.5%,且征收了私人企业、合资企业等;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等几个城市也是如此。但全国总体上看很不理想。

3.加强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增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人才就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自立创业能力,要把提高质量摆在职教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只有这样,培养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有竞争力,职教才有可能在数量上进一步发展。一定意义上讲,当前最重要的质量是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此外,要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学生独立开业,当小业主、小老板,提高非正规就业的能力。

4.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学效益。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要打破原有的部门、行业间以及部门、行业与地方间的分割局面,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各地通过调整将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的一些规模小、条件差,布局不合理的学校作适当撤并,达到集中投入、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目标。放到地方的中央部委属的中专与地方相应行业属中专,以及部门行业间所属的中专,要打破界限,实行联合、共建、合并。有条件的要提倡、鼓励中专和职业高中等三类中等职业学校资源融通、共享以及联合、合并,逐渐使中等职业学校在各自培养目标下,通过课程改革和建设,达到逐渐规范的目标。

5.根据需要,转换机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在高中阶段教育基础上实施的高等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职教法已给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今后我国的高等教育将在稳定发展的方针下,重点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办学机制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将有更大更快的发展。要继续打通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入高等职业教育的通道和比例,这是培养人才的需要,是拉动中等职业教育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教育体系、体制的需要。

最后,刘司长恳切地说,目前就业形势严峻,近年来“普高热”升温,高考落榜生增加,高中阶段职教比例结构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徘徊甚至下滑的趋势,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应该站在国家的高度来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要坚持《纲要》和国家规划中确定的比例不能随意更改。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使职业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达到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需求,又满足人们成才愿望这样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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